「你问我答|父亲常年信访维权,突然被寻衅滋事」的摘要信息
读者来信: 因咨询内容过长,且内容较为敏感,不再做全文摘抄,仅简要叙述案情。考虑到几乎所有的因维权上访导致的寻衅滋事案,都遵循同样的剧情线。 先是合法权益遭受损害,而后正常维权未果,同时在维权途中不断积累怨气,事件性质逐渐开始变化,私人恩怨开始主导情绪对抗急剧升温,最终直至整体暴雷。 关于上访维权这些事儿,非常建议大家阅读《星空与半棵树》《我不是潘金莲》等文艺作品,脍炙人口,诙谐幽默,又入木三分,直指问题本质。 既然所有的维权类寻衅滋事案案情都大差不差,那么详细叙述个案案发经过,就更加显得缺乏必要性。 问题是共性的,我的回答也是共性的。 希望能对身陷泥淖之中的人们有所帮助。 站长答复: 来信阅。结合你所提供的信息,简要回复如下: 1. 关于是否构罪 寻衅滋事是臭名昭著的口袋罪,以犯罪构成模糊,入罪标准随意而饱受诟病。也恰恰由于入罪标准随意,在司法实务中,成为政府打击(他们眼中的)“刁民”的利器。 但哪怕对于寻衅滋事这样模糊的罪名,在司法实践中,也有一个最基本的底线入罪证据标准问题。概言之:一是维权信访有无合法事由,这决定了究竟是上访维权还是无事生非;二是看信访程序是否恰当,信访过程中有无过分逾矩之行为,这决定了究竟是合法依规信访还是死缠烂打无理取闹;三是看信访过程中有没有不当得利,这决定了究竟是单纯的维权行为还是为私利的强拿硬要行为。 从你的叙述来看,你父亲的信访一有合法事由,二未违反程序,三无过分逾矩之行为。但从我的一般经验看,如此“三无”的上访行为,很难引起政府方面如此应激的反映。诚然,凡是京访,都会给当地基层政府带来一定的困扰,这种过激的反映,与你父亲的实际上访行为之间,存在一定的不对等。这是目前我个人比较难以理解的地方,也是你们在处理刑案中,需要格外关注的地方。 风起于青萍之末,几乎所有由上访而引发的寻衅滋事案件,都伴随着一次又一次的冲突升级,从最初的和煦微风,最终...